主诉:
男方姓名:王某 年龄 30 女方姓名:李某 年龄 29
病情分析:王某与李某于2003年结婚,婚后三年未孕,属原发不孕。
夫妻二人于2006年6月来生殖中心就诊,就诊医生为李颂军副主任医师,经过全方面的检查,女方月经正常,性六项指标正常,输卵管双侧通畅,并经过B超排卵监测后,在月经第十四天卵泡达到20X22,并于当天排卵,子宫内膜厚度1.2cm,属于正常女性;男方精子密度为30.6百万/ml,精液量3ml,A级精子占比 31%,B级23%,抗体及染色体检查正常,属于正常男性指标。
治疗过程:
经过对其化验结果的分析,李医生给患者做出人工授精方案,经夫妻双方同意后于2006年8月做人工授精手术,但未孕,按照人工授精流程于当年10月及12月又做两次促排周期人工授精,但均未孕。
经双方同意于07年2月做一代试管婴儿(IVF-ET),用长促排方安案,并用达菲林降调,果纳芬促排,促排效果非常好,取卵15个,受精13个并卵裂12个,在三天后达到了8细胞1级水平,并于三天后移植。十四天后验血,HCG值1233。成功怀孕。3个月后做B超显示为双胎。并于年底顺利分娩,成功获得一对男婴。一男婴重5.04斤,一孩重4.68斤。